2014 / 05 / 27    政府管太多:漁民申設用電 被刁公共危險

 【劉榮輝╱台南報導】「就卡在一紙公文!」從事流刺網漁業的台南市嚴姓漁民慨嘆,停泊安平漁港卸魚穫為免腐壞,每名漁民都在港邊設有冷凍庫或冷凍櫃冰藏魚穫,但屢向台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(簡稱漁港所)和漁業署申請出具公文,以便申設用電,均遭拒絕,迄今無法向台電申請撥電。

嚴姓漁民平日在安平港區卸載魚穫,為保持海產新鮮度,一般漁民均會在自己的卸貨區附近安裝冷藏設備,讓卸下的魚穫可在第一時間送去冷藏。為此,他去年曾向漁港所提出用電申請,沒想到竟被以「恐有公共危險疑慮」為由駁回。

推稱歸漁業署管轄

嚴男只好跟其他漁民聯合,向另名已申設水電的漁民借電,但每當夏季用電量暴增時,冷藏設備常會因負荷超量跳電,影響魚穫新鮮度。且出借電力的漁民,是在十餘年前,台南市前市長許添財任內取得申設水電許可,如今其他人卻無法比照辦理,嚴男痛批:「昨是今非的做法,置漁民生計於不顧。」 
更讓嚴男氣結的是,另一漁民後來申設水電竟獲准,他找漁港所理論,對方竟回覆,該漁民申請用電地點是市府所建置的漁具倉庫,隸屬市府管轄;嚴男申請地點則隸屬漁業署,漁港所僅是代管機關無權核准。 

 

 

漁民申請用電條件

 

倉庫漁民卻能用電

另名在漁管所代管區域內作業的漁民則強調,冷藏設備裡裝的是大家辛苦捕撈的魚穫,相當於每個人的身家財產,他們用電一定都會小心謹慎,漁港所大可不必多慮。何況借用市府漁具倉庫的漁民也是在安平港內,「他們用電就不會有公共危險疑慮嗎?同樣都是台南漁民,為何獨厚漁具倉庫漁民,卻不顧我們的死活,難道我們是二等市民嗎?」 

【政府回應】

台南市政府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所長周瓈朝表示,安平漁港臨時性漁具倉庫限存放魚網和漁撈用漁具,不得存放非漁具或作為住屋、營利使用,並已針對漁民違規使用部分公告查察,有違反者將強制清除,並停止倉庫借用權益。
至於漁民佔用漁港所代管的漁業署區域,過去漁港所均採變通方式,讓漁民以漁事班名義申請用電,但現在嚴姓漁民等人想申請用電,漁港所卻拒絕出具同意書,為何昨是今非? 

 

 

增建設施須評估

對此,周瓈朝無法自圓其說,只強調漁民若要增建相關設施時,要審慎評估,以免造成財物損失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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