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 / 03 / 20    高屏溪養殖區限縮 魚塭將減2成

 〔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導〕八八災後,第七河川局基於防洪考量,重新劃定高屏溪可供築塭養殖的範圍,雖然申請規定從今年起放寬,但能核准養殖的區域較以前限縮,現有養殖戶約有二成將被排除在外。

 

七河局表示,高屏溪兩岸高灘地有上萬筆承租案,大部份承租戶靠農作維生,產生不少亂象,如房舍越蓋越誇張,甚至在河川公地上建廟,種植檳榔、椰樹等嚴重影響排洪的高莖作物等,經過八八風災慘痛教訓後,加深政府整頓河川的決心,拆除違建工作每月都在進行。

 

七河局表示,過去在高屏溪高灘地築塭養殖,必須附上養殖登記證及水權使用證明書,由於養殖證明難以取得,以致大部份的魚塭都違法,河川管理辦法今年做了修訂,免除養殖登記證,但必須附上地方政府核發的水權證明,該局今年將嚴格執行,未依規定申辦,將取消現有的承租權。

 

基於排洪考量,七河局今年重新劃定高屏溪可供養殖範圍,大約是高灘地的三分之一面積,屏東段現有魚塭租地百餘筆,集中在里港、萬丹及新園鄉,約有二成的現有魚塭被劃出養殖許可範圍,反彈勢所難免,該局將巡迴座談,說明政府作法,希望地方政府能夠配合,化解阻力。

 
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4/new/mar/20/today-south7.htm